来源:政务昆山
新修订的公司法,在完善公司设立、退出制度方面,作出以下规定:
新设公司登记一章,明确公司设立登记、变更登记、注销登记的事项和程序;同时要求公司登记机关优化登记流程,提高登记效率和便利化水平。
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,明确电子营业执照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公告、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召开会议和表决的法律效力。
扩大可用作出资的财产范围,明确股权、债权可以作价出资。
放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等限制,并允许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。
完善公司清算制度,明确清算义务人及其责任。
增加简易注销和强制注销制度,方便公司退出。
增加简易注销制度:
增加强制注销制度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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