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起名规则有什么变化?税控盘如何远程注销?
经营主体名称将进行调整!
公司起名方式要变了!
2023年10月1日起,新修订的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2号,以下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正式施行。
办法中对以下经营主体的名称进行了调整:
一、个体工商户
调整内容:
1. 名称后增加“(个体工商户)” 字样;
2. 名称的县级行政区划名称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所在地的乡镇、街道或者行政村、社区、市场等名称。
二、个人独资企业
调整内容:名称后增加“(个人独资)”字样
企业开办“一窗通”系统图例
三、企业名称中使用“集团”字样
调整内容:
1. 企业设立登记进行名称自主申报时,不能申报名称中含有“集团”或“(集团)”字样的企业名称
(即,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时,系统不再支持选择“集团有限公司”、“(集团)有限公司”、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”、“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”等组织形式)
2.已经登记的企业法人,且控股 3 家以上企业法人的企业,在进行名称变更业务时,可以选择含有“集团”或“(集团)”字样的组织形式。
转自:梅松讲税